昆明住宅维修资金:“难收上来”缓解 “批不下去”仍旧

2018-04-13 15:34:00  云南房网   收藏  打印  字号:T|T微信分享
[提要]2017年9月1日起,根据昆明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精神,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原来的开发商或物业代收后上缴,变为买房人自行交存至住建部门指定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

2017年9月1日起,根据昆明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精神,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原来的开发商或物业代收后上缴,变为买房人自行交存至住建部门指定银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的“养老钱”,由业主缴纳,归业主所有,由住建部门代管。

昆明市住建局一纸发文近半年后,这项新政策在各区的具体执行情况究竟如何?

“收不上来”与“批不下去”

2018年3月26日,盘龙区住建局召开了该区2018年新建楼盘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专题会,在这个会上,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强调,辖区范围内物业项目决不允许投资、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再来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8年3月,盘龙区住建局召开新建楼盘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专题会

住建部门的忧虑,其实也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两个特点——“难收上来”与“批不下去”。

2018年3月26日,据媒体披露,顶楼漏水几乎成了1993年前后建成的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小区的常态,业主孙女士反映,“我们家屋顶经常漏水,每间房子都在漏。”因为漏水,雨季时她家都不敢开灯,一开灯就会跳闸,她现在很怕万一哪天电线短路会引发火灾。在高师傅家,整间屋子的天花板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水,墙皮开裂脱落,客厅的一面墙上已经出现了霉斑。高师傅说,他家的情况还算好的,有的单元已经从6楼一直漏到了3楼。但由于小区没有收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面对困境小区业主一筹莫展。

据了解,1999年国家出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媒体曾披露,昆明直到2000年仍未强制性收取这笔资金,这就造成了一些老旧小区没有维修基金。即便收,小区业主步调也不一致,收费比例也不统一。此外,还存在开发商等代收后没有及时上交住建部门的情况,仍有一些小区的维修资金尚待追讨。

2018年2月9日,五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披露,政协针对五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的调研监督,促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城中村改造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实施方案》、《五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追缴20个项目共计9436.7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8年3月30日,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遴选出10件重点提案,居首的便是民建市委提出的“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这项提案建议,加大对开发商已代收但未向住建部门转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催缴力度,制定时间表,对部分转交不力的开发商负责人进行约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转交可以与项目房屋产权登记和开发建设单位资质年检等手段挂钩,作为前置手段;对于转交特别不力的开发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使用维修资金如何兼顾需求与效率?

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交存制度实施之后,“难收上来”的问题得到缓解,“批不下去”逐步上升为焦点。按照规定,这笔钱申请使用既要经过有利害关系2/3业主(业主数量和建筑专有面积均超过2/3)同意,还需一定时间的公示,再加上现场查看和电话核实业主情况,流程耗时较长。有物业公司人士解释说,如果不涉及整个小区的维修工程,很难通过全小区2/3以上业主的同意。

2017年12月27日,盘龙区住建局专门就2017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表进行了公示,盘龙区130余个楼盘专项维修资金总计余额超过8.64亿元,当年拨付使用的金额为260余万元,使用率仅为0.3%;之前据媒体报道,西山区180多个楼盘只有105个交了专项维修资金,截至2017年8月余额为6.5亿元,拨付使用的金额为3000多万元,使用率仅为4.6%;五华区截至2014年底共收取50多个楼盘专项维修资金4.3亿元,但每年拨付使用量不到总额的2%,大量资金趴在银行账上。

2017年12月,盘龙区住建局公示了年度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表

2017年10月18日,新政发布一个月后,针对有委员向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递交的《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提案,西山区住建局进行了答复。该局表示,对政协委员提出的“简化申请程序”,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提出申请,无业委会的由物业公司征求意见后根据维修计划提出申请,10万元以内的项目遵循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需由业主自行选择审计机构进行价格审核,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施工验收均由物业公司、业主为主。“电梯、二次供水等维修项目,物业公司申请我局现场核实后可启动应急程序,由物业公司征集相关业主双过半同意即可先行维修,同步公示,后补手续。”该局答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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